根据《四川省2018-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》(川办函[2017]208号)、《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(仁府发[2018]3号)和《卫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(仁卫发〔2014〕30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》(仁卫发[2018]107号)文件精神规定,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和支委会集体决定,并报县卫健局审批同意,确定我单位党建文化长廊工程建设项目,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确定施工单位。
一、项目概况及承包范围
1、项目名称:仁寿县疾控中心党建文化长廊建设项目
2、项目建设地点: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3、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:在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检验楼前广场内建设三方长廊(规格分别为:长25.53m*高2.4 m,长14.5m*高2.4 m,长9.3m*高2.4 m),主体材质为钢架结构,钢化玻璃面板,刀挂布喷印字,钢化玻璃阳光棚,详见设计效果图(附件1)。
4、项目控制价: 8.7万元
5、计划工期: 15天
二、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三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自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(2019年 6月 11日至 2019年 6月 13 日),携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、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鲜章)到本单位 行政业务楼5楼财会后勤科 处报名,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。
四、自行组织现场踏勘。
五、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不明之处,请与我单位咨询联系。
1、联系地址: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、咨询电话: 028—36241976
3、联 系 人: 谢东旭
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19年 6月11日